很多人以为,跟电有关的事都归供电公司管,电导致的财产、生命损失也都应该由供电公司负责……到底是不是这样呢?
一个关键点——产权分界点
《供电营业规则》第四十七条规定 :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,按产权归属确定。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,以供电接户线用户端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,支持物属供电企业。
意思就是,电表以下(表后)的线路、电器等都是客户自己的财产,供电公司没有安装、维护等责任。当然,如果确实是供电公司产权范围的线路出现问题导致居民家里的电器、线路等受到损失,居民还是有可能拿到赔偿的。
那么如果是客户产权的呢?我们来看一个案例。
2017年1月25日,H省H市J县村民曾某家中发生火灾,房屋及屋内物品全部烧毁。经评估鉴定,烧毁房屋及物品损失为8.2万元。
2017年2月23日,J县公安消防大队认定:起火部位为曾某私人住宅门口的右屋檐处、入户电线上方,排除人为放火和雷击,不排除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。
于是,曾某找到J县供电公司Z供电所,要求赔偿。经与供电公司协商无果后,2017年5月12日,曾某向J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J县供电公司赔偿房屋火灾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10万元。
J县供电公司多次勘查后发现,曾某家的电表为集中安装,装表位置距离曾某房屋有一定距离,因此可以判断起火电线是从电表出来后进入曾某家的表后线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,J县供电公司证明了曾某家中入户电线为他自行出资购买,也就是说起火电线产权归属曾某所有。
2018年9月27日,经审理,J县人民法院根据《供电营业规则》第四十七条认定了表后线的归属,认为原告曾某并未提供充足证据证实火灾的发生与被告J县供电公司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,对原告的诉讼主张不予支持,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非供电公司产权的线路、电器等出了问题,供电公司是不赔的,并不是所有跟电有关的事都归供电公司管。换个例子想一想:假如您家的水龙头坏了,自来水公司会负责帮您更换吗?假如您的燃气灶出了故障,天然气公司会承担责任吗?这样一想,是不是就豁然开朗了呢?衷心提醒各位,既然是自己家里用的电线,能用好的就用好的,毕竟一分钱一分货,使用优质电线谁也不吃亏,使用劣质电线贪图一时的便宜,轻则耗能增大电费增加,重则可能倾家荡产甚至会以生命作为代价,大家一定要引起重视!